坑人地点:富泉新村北区51栋  具体位置:广东深圳龙华区龙华街道 【龙华街道清泉路富泉新村北区51栋1004室】

签定的是半年的合同,押金2个月(1700元)。房东说家里人要来住,终止合同,ok,我同意了。退房时房东已经(估计是故意的)躲着不见人了,电话也不接听,接听了就以出差,拒绝见面协商。后多次打电话下,终于接电话,张嘴就是要扣我所有押金。

共损失:1700元

言过留香